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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坛、花境建植技术规程(试行)DB33/T1009.2—2001

日期:2011-01-07

1 总 则
1.0.1 为提高我省花坛、花境的建植质量,充分发挥其景观效果,根据有关标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全省城市规划区各级各类绿地以及风景名胜区绿地在新建、扩建、改建中花坛、屋顶花坛等可参照执行。
1.0.3 花坛、花境建植必须以有关审批文件为依据。
1.0.4 遵守本规程的同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一、二年生草花
从下种到新种子成熟的生命期在一年之内完成的花卉,春播的秋季收获,收播的到次年春末采种。
2.0.2 多年生草本花卉
生命能延续多年,包括终年常绿的和地上部分开花枯萎的,以芽或根蘖、地下部根茎越冬越夏的花卉,包括须根类、非须根类和变态茎类。
2.0.3 球根花卉
均为多年生草本植物.其地下部分肥大,茎或根形成球状物或块状物的花卉。
2.0.4 宿根花卉
均为多年生草本植物,耐寒性强,冬季在露地安全越冬。依冬季地上茎叶枯死与否,分为落叶与常绿两类。
2.0.5 花坛
绿地中精细配置花卉并有明显标界的一种花卉布置形式,用来点缀绿地或庭院。布置形式可分为规则式花坛、自然式花坛、立体花坛、组合式花坛等。
2.0.6 模纹花坛
以模纹图案形种植的花卉。
2.0.7 自然式花坛
一般采用一个或数个品种的花卉,单色或多色,按设计株行距植,是充分表现花卉群体美的坛种植形式.
2.0.8 花境
绿地中的路侧或在草坪、树林、建筑物等边缘配置花卉的一种布置形式,用来丰富绿地色彩。布置形式以自然式为主。

3 基本要求
3.1 花 坛
3.1.1 花坛植物材料宜由一、二年生或多年生草本、球宿根花卉及低矮色叶花植物灌木组成。
3.1.2 花坛植物材料应选用花期一致、花朵显露、株高整齐、叶色和叶形协调,容易配置的品种。
3.1.3 花坛花卉必须选择其生物学特性符合当地立地条件者。
3.1.4 花坛讲究群体效果,符合功能要求,并与环境协调。模纹花坛要求图案清晰、色彩鲜明、对比度强;自然式花坛要求花繁色亮,美观大方。

3.2 花 境
3.2.1 花境用花宜以花期长、观赏效果佳个球(宿)根花卉和多年生草花及高度40cm以下的观花、观叶植物为主。
3.2.2 花境配置应具有季相变化,并突出重点景观。

4 设 计
4.0.1 花坛、花境的设计应与整体环境协调,配置合理,主题突出。选用的花卉应做到因地制宜、适地适花。
4.0.2 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平面图、竖向设计图或剖面图)、经费预算表和文字说明,并附花卉品种、规格和数量。
1 平面图比例根据地形、面积大小,可采用1:20、1:50、1:100。
2 剖面图应剖示花卉植物与地形、环境的关系,比例可采用1:20、1:50、1:100。
3 比较复杂的花坛施工图,应用方格网或坐标表示,立体花卉应附效果图。
4.0.3 花坛设计应付一年内花卉配置的品种、规格、数量和换花时间。花坛一年换花不应少于4次。

5 施 工
5.1施工准备
5.1.1 施工前必须按设计要求做好材料、场地、人工等准备。
5.1.2 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无法满足设计要求,应提前7天作出调整方案,经有关部门同意,方可施工。

5.2 土壤要求
5.2.1 栽植前土壤必须进行深翻细作,翻地深度不应小于30cm,清除石块、残根、杂草,施入基肥。
5.2.2 栽植前土壤应进行杀虫和灭菌处理,严禁有害、有毒物质存在。
5.2.3 栽植土必须采用疏松、肥沃、富含有机质的土壤,对不符合栽植要求的土壤,必须根据植物的习性改良土壤结构,调整酸碱度。有机肥可在翻地时施入,亦可在挖穴时施入穴底。
5.2.4 花坛土壤宜提前测试,土壤主要理化状宜符合:土壤PH值6~7.5,酸性花卉土壤PH值5~7,有机质含量≥2%,通气孔隙度≥6%,有效土层≥30cm.(以上数值供参考)

5.3 土壤要求
5.3.1 花坛植物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花坛用花品种要求:主干矮壮,分枝(分蘖)强健、株型整齐,抗病力强的一、二年生花卉。
2 花卉应统一规格,同一品种株高、花色、冠径、花期等无明显差异。
3 花卉生长健壮,无明显病虫害,无枯黄叶,根系完好,无严重损伤。
4 开花及时,盛花期应符合设计时间要求。
5 花卉在花坛中有效观赏期不少于31天。
6 地栽花苗起掘应带宿土,用盛器运输,防止机械损伤,保持湿润状态。

5.3.2 花境植物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宿根花卉根系发育良好,每丛3~4个芽,选用常绿或绿色期长的品种,无明显病虫害或机械损伤。
2 根茎类多年花卉宜选用休眠不需每年挖掘地下部分作养护处理的种类。要求植株健壮、生长点多。
3 球根花卉的种球大小基本一致,种球无明显病虫害。
4 矮生木本植物应选用株型丰满、无明显病虫害的观花或观叶植物。木本植物宜经移栽或盆栽。
5 一、二年生草花质量要求同花坛用花。
6 花苗移植前要分清品种、色彩、以防混杂。木本花卉地栽苗要切断主根,少伤须根,尽量多带宿土,要随掘随种。

5.4 栽 植
5.4.1 施工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园林工人或具有相关知识与技能的人员。
5.4.2 应按设计要求对地形、坡度进行整理,做到表土平整、排水良好。
5.4.3 应按设计要求放样、定好株行距。初种时的覆盖率,花坛不宜低于80%。
5.4.4 栽植穴稍大,使根系舒畅伸展。盆栽苗要除去花盆及垫片。栽植深度应保持花苗原栽植深度,严禁栽植过深。
5.4.5 栽后填土应充分压实,使穴面与地面相平略凹。
5.4.6 栽后应用细眼喷头浇足水分,待水沉后再浇一次。结合浇水可施以腐熟的稀薄有机肥料,施后叶面要用清水喷淋。一、二年生草话第二天再一次浇透水,一周内加强水分管理。球根和木本花卉一般不需要再浇水,待土壤干时再浇。
5.4.7 大株的宿根花卉和木本花卉栽植时,应进行根部修剪,去除伤根、烂根、枯根。

6 养护管理
6.0.1 花坛、花境的养护可参照《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规程(试行)》DB33/T1009.6—2001执行。

7验收与备案
7.0.1 验收应在栽植过程中分段进行,分别为:定位放样、挖穴、换土、施肥、植株质量、修剪、栽植、筑堰、浇水。
7.0.2 栽植季节内本地区植株成活率应大于95%,外地引种植株成活率应大于90%。
7.0.3 非适宜季节栽植的植株成活率应大于85%。
7.0.4 成活率应按下式计算: 成活株数 *100%
成活率=实际种植株数
7.0.5 计算成活率和保存率时,按剔除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植株死亡。
7.0.6 竣工验收与备案程序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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